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