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
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287,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2,111,2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董事张启应、王金发、樊元峰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公司计划将上述 6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7,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董事张启应、王金发、樊元峰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成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