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募投项目 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债项目全部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7,823.45 万元(截至公告日,含利息收入)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 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以下简称“MySE10MW 级研制项目”)已达到研发项目结题条件,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至此,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02.01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79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募集 承诺投资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净额(调 资金净额(调 实际投入金额
整前) 整后)
1 明阳锡林浩特市 100MW 77,196.00 68,453.06 65,395.25 65,395.25
风电项目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
2 发电有限公司 50MW 风 40,790.43 33,848.95 31,962.15 31,962.15
电供热项目
3 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 38,374.37 27,000.00 25,364.71 25,364.71
50MW 风电供热项目
MySE10MW 级海上风电
4 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 22,534.00 10,000.00 16,579.90 9,730.87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29,000.00 29,000.00
合计 207,894.80 168,302.01 168,302.01 161,452.98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和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三个已建成投运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即锡林浩特市 100MW 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MW 风电供热项目和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 50MW风电供热项目,并对相关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 MySE10MW 级研制
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
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MySE10MW 级研制项目目前已达到研发项目结题条件,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823.45 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168,302.01 万元的 4.65%。公司拟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根据上述规定,可豁免上述审议程序。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MySE10MW 级研制项目已达到研发结题条件,该项目已基本完成。该项目节余金额主要为(1)合同条款约定由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截至目前因票据尚未到期未兑付款 1,675.25 万元;(2)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的金额合计为8,901.40 万元。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先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尾款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的条款以自有资金支付 MySE10MW 级研制项目的尾款;
3、公司可转债其他募投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在 MySE10MW 级研制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注销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