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11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72.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即2,272,085,706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1,817.6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454.4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时间: 2019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2.72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含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
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 年
总资产 61,492,929,383.64 51,627,844,863.52 34,695,611,03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94,542,798.91 14,762,198,540.30 6,720,578,615.80
营业收入 27,158,048,361.40 22,456,987,361.30 10,493,157,03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1,123,791.52 1,374,071,306.07 712,563,19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33,643,438.18 1,399,984,189.82 633,980,63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0.95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0.90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2 0.96 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0 15.71 1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0 16.00 10.72
(三)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张传卫、 沈忠民、张启应、王
金发、张瑞、韩昱、李一鸣,独立董事顾乃康、李仲飞、王玉、邵希娟。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刘连玉、监事郑伟力、职工监事翟拥军。
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由 10 名构成,分别是: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 首
席战略官沈忠民、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张启应、首席行政官王金发、首席财务官梁才发、 副总裁程家晚、 副总裁鱼江涛、副总裁杨璞、副总裁张忠海、副总裁王冬冬、副总裁易菱娜、董事会秘书刘建军。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是在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成效后,面向公司新发展阶段,公司对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实施的新一轮激励,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以 5.22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33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价格由 5.30
元/股调整为 5.222 元/股。2021 年 7 月 9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条件的 581.01万
股股票上市流通。2022 年 7 月 7 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条件的 566.76 万股股票
上市流通。
2021 年 5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8.39 元/股的价格向 11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 6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价格由 8.39
元/股调整为 8.284 元/股。截止日前,预留授予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
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以行权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7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1,817.6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
预留授予 454.4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2,883.84 万股,目前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尚有 1,678.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加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2,272.00万份,合计为 3,950.8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
截至当前,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0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致力于国际化发展战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式,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外籍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获授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总数比例 划公告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