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明阳智能”)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Joint Hero”)。Joint Hero 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即 2,272,085,706 股)的比例为 0.22%,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Joint Hero 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
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
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Joint Hero 5%以下股东 5,000,000 0.22%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Joint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9/20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经 营 发
Hero 5,000,000 股 0.22% 2022/12/19 价格 展需要
过:5,000,000 股
注: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2,272,085,706 股为基数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Joint Hero 对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Joint Hero 就未来减持
意向承诺如下:“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
以公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
3、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
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
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
第 3 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
通知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
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 Joint Hero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Joint Hero 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