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1,123,791.52元,其中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80,396,202.6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98,709,555.8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0,649,570,721.93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465,250,936.60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2年4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2,104,255,706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110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465,250,936.6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阳智能 60161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建军 郑洁珊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
路22号
电话 (010)50815010 (010)50815010
电子信箱 liujianjun@mywind.com.cn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风电装机量保持稳步增长,发电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2021 年,随着机组大型化的技术进步快速推进,我国风力发电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 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47.57GW,同比下降 33.63%;占当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 26.98%,占比较去年下降 11 个百分点。其中,陆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30.67GW,
同比下降 55.30%;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16.90GW,同比上升 452.29%。截至 2021 年底,我国风
电累计并网容量 328.48GW,同比增长 16.68%。其中,陆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302GW,同比增长13%;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26.39GW,同比增长 194%。从全球风电发展情况来看,根据 GWEC统计,2021 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93.6GW,装机规模进一步增长;中国连续 12 年稳居全球最大风电市场的位置,占比高达 50.91%;美国市场新增装机占比 13.58%,位居第二;巴西、越南和英国是 2021 年除中国和美国之外的另外三大风电市场。
图:历年来中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及同比增速(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图:历年来中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及同比增速(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随着我国风电装机规模的进一步上升,风电发电量也逐步增加。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风电发电量6526亿Kwh,同比增长40.5%;在规模以上发电厂发电量中占比达到8.04%,
较 2020 年全年占比提高 1.76 个百分点;全国风力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 2246 小时,较去年同期上
升 149 小时,风电利用率 96.9%,同比提升 0.4 个百分点,风力发电利用率水平稳中有升。尤其是
湖南、甘肃和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湖南风电利用率 99%、甘肃风电利用率 95.9%,新疆风电利用率 92.7%、同比分别提升 4.5、2.3、3.0 个百分点。
图:中国国内风力发电量及其占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比例(Kwh)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
(二)陆上风电进入全面平价阶段,技术进步推动行业招标量大幅增长
2021 年,作为中国陆上风电进入全面平价阶段的第一年,2021 年中国陆上风电的新增招标规模在需求和经济效益的双重刺激下大幅增长。根据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21 年中国陆上风电的新增招标规模超过了 57.85GW,成为中国风电发展历史上当年招标规模最高的年份。2021 年陆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 30.67GW,因风电新项目实施周期的因素使得新增并网容量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但新增招标规模的高位运行,使得未来我国陆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的可持续性增长的可见度变得较为清晰。
图:中国国内风电行业年度新增招标量(GW)
资料来源:明阳智能
(三)海上风电带补贴项目集中交付,体现出中国海上风电极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1 年中国新增海上风电并网容量 16.90GW,同比增长超过
452.29%。根据 GWEC 统计,2021 年全球海上风电增量的 80.02%来自中国。截至 2021 年底,中国
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 26.39GW,保持全球首位。
图:中国海上风电新增及累计并网容量(GW)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能源局、中国风能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有享受补贴电价的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均已并网完成,此后新并网
项目均不再享受补贴电价。2021 年全国海上风电有补贴项目集中交付,新增装机规模远超行业预期;从供应链到整机厂以及吊装施工环节的紧密配合,全行业超预期地完成了这一集中交付周期,体现了我国海上风电行业发展的巨大潜力。
(四)光伏行业持续高速发展,储能行业高增长潜力体现
报告期内,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增长强劲,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 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54.88GW,占当年全国新增并网容量的 31.1%,为历年以来年投产最多的年份;截止 2021 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 306GW,同比增长 20.9%。从发电量和利用效率来看,2021 年全国光
伏发电量 3,259 亿 Kwh,同比增长 25.1%,为当年全国风电发电量的 49.93%;全国光伏发电平均
利用小时数 1,163 小时,同比基本持平,为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的 51.78%。
随着硅料价格的持续高企,我国光伏行业对具有更高转换效率的新型光伏电池技术的需求愈发迫切,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布局以 HJT、TopCon 为代表的新型 N 型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并且随着以“风光储一体化”为代表的多能互补电站的需求不断增加,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系统的需求也在快速上升。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电化学储能新增投运规模达到 1.87GW;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5.51GW,同比增长 68.5%。
(五)“双碳”进入常态化阶段,风光大基地建设快速推进
为了实现 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持续推
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印发了《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及《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清洁能源集中、集约化开发实现清洁能源“普惠化”成为我国能源开发的主流形态。
“大基地”建设带来新能源电站的核心增长点。2021 年 10 月 8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10 月中旬以来,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陆续开工,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截至 2021 年底,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开工约 75GW,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经陆续开始申报。2022 年初,我国对于沙漠、隔壁、荒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支持加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在全力打造“大基地”的背景下,清洁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开发成本将进一步得以降低,我国距离清洁能源“普惠化”的目标也将更加靠近。
大型海上风电项目加深沿海新能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在超大型风机运输吊装、运营维保技术愈加完善的今天,我国海上电站也迈入规模化时代。202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 2021 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