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度拟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809,501 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 5,710,000 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 2,099,501 万元。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融资类授信的情况如下:
一、 经营类授信
经营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及商票保贴等,预计融资金额如下:
序号 银行 拟申请额度(万元)
1 建设银行 850,000
2 中国银行 650,000
3 农业银行 600,000
4 工商银行 500,000
5 招商银行 300,000
6 平安银行 300,000
7 兴业银行 300,000
8 广发银行 250,000
9 民生银行 200,000
10 邮储银行 200,000
11 中信银行 200,000
12 光大银行 200,000
13 浦发银行 150,000
14 华润银行 150,000
15 华夏银行 150,000
16 交通银行 150,000
17 广州银行 150,000
18 中国进出口银行 120,000
19 渣打银行 90,000
20 恒生银行 85,000
21 汇丰银行 50,000
22 东莞银行 50,000
23 大连银行 10,000
24 天津农商银行 5,000
总计 5,710,000
二、项目类授信
项目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拟新增的项目建设,预计融资金额如下: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大庆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48,000
2 张家口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48,000
3 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60,000
4 南阳杰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000
5 兰州市洁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38,000
6 包头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73,000
7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00
8 信阳明翼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000
9 信阳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00
10 郏县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4,640
11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692,300
12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0
13 开封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6,000
14 龙胜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43,200
15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75,000
16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35,000
17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42,000
18 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0
19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21,000
20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33,000
21 明阳云桦(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8,000
22 吐鲁番新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40,188
23 丰顺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9,074
24 保定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56,000
25 阳原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60,000
26 乳源瑶族自治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1,588
27 乐昌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89,311
28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0
29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6,000
30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注 1) 35,200
合计 2,099,501
注 1: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能”)是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已通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吴俅、高嘉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目前其股东方已将持有的吉林中能合计 100%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
上述项目除了吉林中能外,均为公司自主运建设和运营,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融资款项主要用于新中标风力发电场建设、运维、购置发电设备和固定资产等生产经营活动。
三、授信情况说明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事项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
年度股东大会或审议年度授信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计划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四、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对本次授信预计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额度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
度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