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 7.29%(以前次权益变动当时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变为 5.96%(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为基数计算)。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收到
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 25,860,96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1.3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1,210,961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24,650,000股。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9/8 人民币普通股 1,210,961 0.06%
明细 2021/9/8-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4,650,000 1.26%
2021/9/10
合 计 - - 25,860,961 1.33%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如适用)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为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1,837,4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118),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从 8.65%减少至 7.29%。
3.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4.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上述“减持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姓 股份性质 占原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名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145,291 7.29% 116,284,330 5.96%
靖安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145,291 7.29% 116,284,330 5.96%
大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950,828,712)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靖安洪大拟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58,524,861
股。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尚余 16,971,826股未完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尚余 1,574 股未完成。
4、本次减持主体靖安洪大为公司 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