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阳智能 60161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建军 郑洁珊
电话 (010)50815010 (010)50815010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
路22号 路22号
电子信箱 liujianjun@mywind.com.cn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6,206,758,907.62 51,627,844,863.52 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369,282,567.56 14,762,198,540.30 10.8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1,145,350,931.75 8,320,880,159.81 3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41,427,740.98 530,624,165.11 96.2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23,345,185.97 520,514,929.77 96.6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5,287,511.87 3,268,870,938.62 -94.94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61 7.20 减少0.5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5 0.39 41.0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4 0.37 45.95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9,69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的股份数量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0.47 204,278,445 0 无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 境内非 8.09 157,835,791 0 无
有限责任公司-靖安洪大 国有法
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WISER TYSON 境外法 8.05 157,062,475 157,062,475 无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人
FIRST BASE 境外法 6.12 119,470,011 119,470,011 无
INVESTMENTS LIMITED 人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 国有法 3.72 72,616,676 0 无
司 人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 3.13 61,023,707 0 无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 境内非 2.67 52,122,618 51,324,418 无
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KEYCORP LIMITED 境外法 2.29 44,683,336 44,683,336 无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其他 2.08 40,486,123 0 无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 1.88 36,647,003 36,647,003 质押 6,522,073
(有限合伙)(注 1) 国有法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明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