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事宜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7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11 号”
文同意,公司 1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阳转债”,债券代码“113029”。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明阳转
债”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等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 1,874,669,336 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为 1,874,669,336 股,其中因可转债转股 57,689,845 股。上述事项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和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明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2.80 元/股)的 130%
(即 16.64 元/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触发“明
阳转债”赎回条款。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明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市,累计已有面值 1,694,922,000 元“明阳转债”转换成公
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33,949,221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明阳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7)。
综上所述,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公司因可转债累
计转股数量为 76,259,37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874,669,336 元变更为
1,950,928,712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874,669,336 股变更为 1,950,928,712 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本公司拟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74,669,336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0,928,712 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74,669,336 股,公司的股本结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0,928,712 股,公司的股本
构为:普通股 1,874,669,336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结构为:普通股 1,950,928,712 股,无其他种类
股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议案》,该议案中第 7 条“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债挂牌上市等事宜”等
相关条款可知: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