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分
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进
行了如下修订:
修改激励对象的人数,由原来的 200 人改为 226 人。
修订前的内容为: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00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下称“其他员工”)。
修订后的内容为: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26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下称“其他员工”)。
二、对“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之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进行了如下修订: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191 人)改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215 人)。原激励对象刘连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新增鱼江涛先生、王冬冬先生、易菱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修订前的内容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沈忠民 副董事长、首席战略官 120 4.00% 0.09%
2 王金发 董事、首席行政官 120 4.00% 0.09%
3 张启应 首席技术官、联席运营官 120 4.00% 0.09%
4 刘连玉 联席运营官 60 2.00% 0.04%
5 梁才发 首席财务官 62 2.07% 0.04%
6 程家晚 副总裁 60 2.00% 0.04%
7 杨 璞 副总裁 56 1.87% 0.04%
8 张忠海 副总裁 50 1.67% 0.04%
9 刘建军 董事会秘书 60 2.00%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 1,692 56.40% 1.23%
其他员工(191 人)
预留部分 600 20.00% 0.43%
合 计 3,000 100.00% 2.17%
修订后的内容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沈忠民 副董事长、首席战略官 120 4.00% 0.09%
董事、首席运营官、首席
2 张启应 120 4.00% 0.09%
技术官
3 王金发 董事、首席行政官 120 4.00% 0.09%
4 梁才发 首席财务官 62 2.07% 0.04%
5 程家晚 副总裁 60 2.00% 0.04%
6 鱼江涛 副总裁 60 2.00% 0.04%
7 杨 璞 副总裁 56 1.87% 0.04%
8 张忠海 副总裁 50 1.67% 0.04%
9 王冬冬 副总裁 40 1.34% 0.03%
10 易菱娜 副总裁 20 0.67% 0.01%
11 刘建军 董事会秘书 60 2.00%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
其他员工(215 人) 1,632 54.40% 1.23%
预留部分 600 20.00% 0.43%
合计 3,000 100.00% 2.17%
三、对“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作如下修改:
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首次授予改为:假设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完成
首次授予。
修订前的内容为: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首次授予,预计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400 12,680.50 1,100.74 6,076.07 3,170.13 1,673.12 660.44
修订后的内容为: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完成首次授予,预计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400 11,784.00 4,091.67 4,173.50 2,209.50 1,063.83 245.50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