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15:明阳智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 2018) 2169号文核准,于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青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证一定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5,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75元。
截至2019年1月17日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承销费(不合税)43,253,183.97元后的余额1,267,271,816.03元汇入本公
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分行火炬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44050178050200001183账号内。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不含税)31,890,963.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380,852.83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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