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9-093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 下属全资子公司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国际”)已累计增持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H 股 30,633,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已超过首次增持发生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59 号)。
截至本公告日,上实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985,735,637 股(其中:A 股
938,817,837 股,H 股 46,917,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83%。
二、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其价值的认可
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H 股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于公司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须遵守两地市场之规则要求,故本次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发生之日(2019 年 8 月 15 日)起的 12 个月
内。
增持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于首次增持发生之日已发行总股本的 2%(含目前已增持的股份)
增持计划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请投资者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