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营业收入: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安心,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8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 1 年,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8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聘任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