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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6 沪市 长城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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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
会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顺山先生、汪大联先生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连任时间达到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冯顺山先生、汪大联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
务。此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程昔武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7 日,本届任期即将届满,程昔武先生现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及独立董事的任职独立性,并充分尊重相关独立董事的任期安排及个人意愿,公司拟在独立董事辞职后补选独立董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提名李勇先生、郭志远先生、黄正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勇先生具备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确认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独立董事简历:

  李勇,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新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同时兼任众邦银行、大亚湾智慧园区、合肥市经信委等机构评审专家和顾问。2000年至今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从事科研和教育工作,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新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志远,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华东政法大学“经天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远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法学研究会执委、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郭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志远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正祥,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博士,
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兵工学会高级会员,《兵工学报》《爆破器材》《高压物理学报》《火炸药学报》《工程力学》《弹道学报》等杂志审稿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 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黄正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正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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