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安徽长
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492,8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55,342,257.16 元,上述资金于 2018年 7 月 31 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 0202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2,840,000.00
减:发行费用 37,497,742.84
募集资金净额 455,342,257.16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314,375,557.81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6,445.2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9,710,749.70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加:银行利息收入 8,750,495.58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 0.00
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 24,956,320.00 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 12,541,422.84 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37,939,300.00 元,支付募投项目款 76,436,257.8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圆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金额(人民币 账户状态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2984310602 0.00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4050162640800000217 0.00 已注销
合 计 0.00
注:截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招行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1902984310602)余额为 0.00 元;方圆机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62640800000217)余额 0.00 元,上述 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4 月 28 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长城军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38.28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长城军工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534.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437.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