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文
《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492,8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7,497,742.8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55,342,257.16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 0202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2,840,000.00
减:发行费用 37,497,742.84
募集资金净额 455,342,257.16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312,490,682.36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5,960.2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4,327,900.00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加:银行利息收入 8,463,375.27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 46,981,089.84
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 24,956,320.00 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 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 元,支付募投项目款 74,551,382.3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月 24 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2984310602 37,507,859.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4050162640800000217 9,473,230.79
合 计 46,981,089.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方圆机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预期年 是否
序号 受托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万 理财起始日 理财到期日 化收益 赎回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结
1 限公司合肥分行 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0/11/19 2021/2/18 2.85% 是
NHF00025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结
2 限公司合肥分行 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1/3/1 2021/6/1 3.10% 是
NHF00075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结
3 限公司合肥分行 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1/6/10 2021/9/10 3.26% 是
NHF0014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
为 0.00 万元;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经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93.30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支付部分到期项目尾款并转出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进行延期,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
“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