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2,84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37,497,742.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342,257.16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 0202001号《验资报告》,资金于 2018年 7月 31日全额到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8年 7月 24日签署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向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5,574.00万元,由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及核准情况 项目环评情
(人民币万元) 况
迫击炮弹及光电对 安徽神剑科 科工计〔2013〕420 合肥市环建
1 抗弹药系列产品生 技股份有限 15,159.00 号、科工计〔2015〕 审〔2012〕
产能力建设项目 公司 272号、科工计 278号
〔2017〕351号
便携式单兵火箭系 安徽方圆机 科工计〔2013〕420 蚌环许
2 列产品生产能力建 电股份有限 12,873.00 号、科工计〔2015〕 〔2012〕
设项目 公司 272号、科工计 322号
〔2017〕351号
引信及子弹药系列 安徽东风机 科工计〔2013〕420 合肥市环建
3 产品生产能力建设 电科技股份 10,042.00 号、科工计〔2015〕 审〔2013〕
项目 有限公司 272号、科工计 8 号
〔2017〕351号
高强度锚固体系技 安徽金星预 合肥市发改〔2012〕 合肥市环建
4 术升级扩能改造项 应力工程技 7,500.00 354号 审〔2012〕
目 术有限公司 279号
合计 45,574.00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引信及子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432.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四)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火工区实施地点由蚌埠市涂山南测变更为滁州市凤阳县境内,机加区实施地点变更为蚌埠市中粮大道 1155 号及蚌埠市中粮大道 819 号,此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
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东海证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月 24 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东海证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形。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2984310602 37,645,815.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4050162640800000217 24,287,138.39
合计 61,932,953.92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 12,873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 2,954.20 万元,设备及
安装工程费为 7,281.16 万元,其他费用为 681.58 万元,预备费为 710.06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 1,246.00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金额
序 实施主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额 与实际投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自筹资 付款金额 未付款 投资额小 占承诺 资金额的
号 体 总额 金已付 差额(节
款金额 (含置 金额 计 投资总
换) 额比例 余)
便携式单兵 安徽方
1 火箭系列产 圆机电 12,873.00 1,293.03 9,139.86 785.05 11,217.94 87.14% 2,948.09
品生产能力 股份有
建设项目 限公司
合计 12,873.00 1,293.03 9,139.86 785.05 11,217.94 87.14% 2,948.09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11,217.94 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
87.14%,其中已付款金额为 10,432.89 万元,已付款金额中自筹资金已付款金额为1,293.03万元,募集资金付款金额(含置换)为 9,139.86万元,未付款金额为 785.05万元。该项目由中共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批文。
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比原预计金额减少 1,655.06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对该项目原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使得项目的实际支出比预算少。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计划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