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1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0,113,999.5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87,191.60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长城军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