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2,840,000.00
减:发行费用 37,497,742.84
募集资金净额 455,342,257.16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58,760,178.16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2,969.4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4,327,900.00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 6,932,232.26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 69,183,441.80
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24,956,320.00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款20,820,878.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2984310602 7,269,827.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34050162640800000217 61,913,614.61
合 计 69,183,441.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理财起始 预期年 是否
序号 受托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万 日 理财到期日 化收益 赎回
元)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结
1 有限公司合肥 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0/5/12 2020/11/12 3.60% 是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结
2 有限公司合肥 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0/11/19 2021/2/18 2.85% 否
分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000.00万元;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经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军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城军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