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2-00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需提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现行章程条文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文内容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记录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记录
序 事 决议 会议名称 批准文号 序 事项 决议 会议名称 批准文号
号 项 时间 号 时间
章 中国太平洋 《关于成立中 1991 年 中国太平洋保 《关于成立中国太平洋
程 1991 保险公司第 国太平洋保险 1 章程 4 月 25 险公司第一届 保险公司的批复》(银复
1 制 年4月 一届董事会 公司的批复》 制定 日 董事会第一次 〔1991〕149号)
定 25日 第一次会议 (银复〔1991〕 会议
149号) ……
…… 中国太平洋保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
《中国银保监 第二 2020 年 险(集团)股 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第 中国太平洋 会关于中国太 21 十次 8 月 21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
二 2020 保险(集团) 平洋保险(集 修订 日 2020 年第一次 程的批复》(银保监复
2 十 年 8 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 临时股东大会 [2020]932 号)
1 次 月 21 司2020年第 司修订公司章 第二 中国太平洋保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
修 日 一次临时股 程的批复》(银 十一 2021 年 险(集团)股 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订 东大会 保监复 22 次修 5 月 28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
[2020]932 号) 订 日 2020 年度股东 批复》银保监复
大会 [2021]721 号
现行章程条文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文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 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简称“《保险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
下简称“《特别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章》”)、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监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中国证券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到境外上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 章程的意见》和《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司治理准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和《保险公司章
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在公司中,根据《公司法》和《党章》的 第八条 在公司中,根据《公司法》和《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 产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组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
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 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公司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公司应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
现行章程条文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文内容
公司应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织的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公司党组织
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的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设书记一人,副书记及其他委员若干人。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层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党员总裁担任党组织副书记。
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核心作 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和领导
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 核心作用,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 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公司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将党组织研究讨论意见作为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
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策。 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将党组织研究
讨论意见作为重要决策依据,并据此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
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 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董事、总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精
裁、副总裁、总精算师、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 算师、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风险官、首席科技官、首席投资官、风险官、首席科技官、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财务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等,以及董事会确定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等,以及董事会确定 的其他管理人员。
的其他管理人员。 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还承担任其他经营管理高级管理
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还担任其他经营 人员职务责,或者其工资和福利由公司支付的董事。
管理职务,或者其工资和福利由公司支付的董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内资股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内资股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现行章程条文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文内容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
个月时间限制。 制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