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7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其中包括年度股利每
股人民币1.2元(含税)及30周年特别股利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5.84 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188.10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020年度提取法定公积人民币279,170,727.50元,提取后法定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 2020 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3.23 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 股,按每股人民币 1.2 元(含税)年度股利和每股人民
币 0.1 元(含税)30 周年特别股利进行现金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12,506,443,891.50 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1 年度。公司 2020 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9%。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 7 个百分点,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现行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