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9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7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12,613,97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876,053,9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336,560,0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47.87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0.0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7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公司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李谢华先生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监事张文军先生、王
金琳女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丁超先生以监事候选人身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584,106,220 95.7541 1,821,813 0.0265 290,125,883 4.2194
H 股 1,336,007,557 99.9587 550,500 0.0412 2,000 0.0001
普通股合计: 7,920,113,777 96.4384 2,372,313 0.0289 290,127,883 3.532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增加与中铝集团在《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项下支出交
易 2024 年和 2025 年年度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373,282,546 91.6456 2,630,995 0.1756 122,557,664 8.1788
H 股 1,336,007,557 99.9587 550,500 0.0412 2,000 0.0001
普通股合计: 2,709,290,103 95.5647 3,181,495 0.1123 122,559,664 4.323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461,577,196 93.9722 1,918,133 0.0279 412,558,587 5.9999
H 股 1,335,250,442 99.9020 1,307,615 0.0979 2,000 0.0001
普通股合计: 7,796,827,638 94.9372 3,225,748 0.0393 412,560,587 5.023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
4.01 选举李谢华先生为公司第八 7,702,683,888 93.7909 是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选举丁超先生为公司第八 7,642,423,699 93.0571 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股 5%以上 5,139,204,916 100.00 0 0.00 0 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5% 461,242,253 61.46 0 0.00 289,275,184 38.54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983,659,051 99.73 1,821,813 0.18 850,699 0.09
普通股股东
其 中 : 市 值
50 万以下普 258,742,643 99.54 833,833 0.32 353,060 0.14
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724,916,408 99.79 987,980 0.14 497,639 0.07
东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
1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1,444,901,304 83.1910 1,821,813 0.1048 290,125,883 16.7042
议案
关于公司拟增加与
中铝集团在《产品
2 和 服 务 互 供 总 协 1,373,282,546 91.6456 2,630,995 0.1756 122,557,664 8.1788
议》项下支出交易
2024年和2025年年
度上限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 1,322,372,280 76.1363 1,918,133 0.1104 412,558,587 23.7533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选举李谢华先生为
4.0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81,514,908 73.7839
非执行董事
选举丁超先生为公
5.01 司第八届监事会股 1,367,877,791 78.7563
东代表监事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中铝海外控股有
限公司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2.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定卫律师、唐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