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调整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进
行了调整,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第11 项注释部分的注③及第八章第二条第(三)项第 1 点注释部分的注③删除,详情如下:
条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中,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扣除所 中,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特别提示 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前的净利润; 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第 11 项注 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 销前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
释部分 东的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②在计 期末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算 EOE 指标时,应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 益之和的算术平均。②在计算 EOE 指
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 标时,应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 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
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若公司发生
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 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产产生的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③若 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公司对标企业净利润 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利润不列入考
同比上年度平均跌幅超过30%时,公司当年 核计算范围。
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现金回报 删除③
率不低于对标企业80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
值的1.5 倍,则视为该指标考核合格。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中,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扣除所 中,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前的净利润; 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
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 销前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
东的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②在计 期末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第八章第 算 EOE 指标时,应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 益之和的算术平均。②在计算 EOE 指
二 条 第 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 标时,应剔除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三)项第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 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1 点注释 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若公司发生
部分 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 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产产生的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③若 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公司对标企业净利润 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利润不列入考
同比上年度平均跌幅超过30%时,公司当年 核计算范围。
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现金回报 删除③
率不低于对标企业80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
值的1.5 倍,则视为该指标考核合格。
同时,同步调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 2 点注释部分的注③删除,详情如下:
条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中, 注:①EOE=EBITDA╱平均净资产,其
第五条第(一)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扣除 中,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项第 2 点注释 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前的净 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
部分 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归属于 销前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
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 期末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均。②在计算 EOE 指标时,应剔除公司 益之和的算术平均。②在计算EOE 指
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 标时,应剔除公 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
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值计量方法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
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若公司发生
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 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
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利润不列 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
入考核计算范围。③若各解除限售考核 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利润不列入考
年度公司对标企业净利润同比上年度平 核计算范围。
均跌幅超过 30%时,公司当年归母扣非 删除③
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 80 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值
的1.5 倍,则视为该指标考核合格。
上述调整内容不涉及具体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值的调整,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