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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0 沪市 中国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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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0:中国铝业关于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哈尔滨东轻龙华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8


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

      哈尔滨东轻龙华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流”)于2018年9月17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轻公司”)持有的哈尔滨东轻龙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物流”)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东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物流与东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德辉先生、敖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物流于2018年9月17日与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东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东轻公司持有的龙华物流5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该等股权经评估后的价值人民币3,303,616.98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华物流将成为中铝物流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哈尔滨东轻龙华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余德辉先生、敖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云强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计量器具修理;铝、镁及其合金铸造及加工产品;铝制品及设备的制造、安装、检修;铝、镁方面的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及进出口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关联关系:东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轻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2.30亿元,负债人民币44.4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88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7.6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17.55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为东轻公司持有的龙华物流51%的股权。

  2.龙华物流成立于2017年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8MA196P7K69;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时云;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
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装卸搬运,进出口贸易,新能源技术及产品研发,轨道交通设备研发,交通运输技术咨询,劳务派遣,网上贸易代理,汽车修理及装饰,汽车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及金属矿、铝合金制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产品)、润滑油、木材、化肥、日用百货、汽车配件。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龙华物流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09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45.0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47.53万元。

  4.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龙华物流净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647.5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647.77万元,评估增值0.24万元。标的股权经评估后价值约为人民币330.36万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东轻公司(甲方)与受让方中铝物流(乙方)于2018年9月1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时间:      2018年9月17日

标的股权:      甲方所持龙华物流51%股权

交易价格:      以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0月31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
                宜涉及的哈尔滨东轻龙华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
                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8]第16070号)为作价基础,即由
                双方商议后确定。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303,616.98元。

对价支付:      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

过渡期安排:    双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目标公司产生的过渡期损益由
                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并在双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东北地区物流业务,依托当地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拓展东北地区外部物流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外部创效,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物流业务,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而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