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体出售铝加工企业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公司
业务向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发展的目标,本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整体转让所持有八家铝加工企业的股权。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公司获悉中国铝业公司有意参与竞买,但尚需取得中国政府有关监管
部门批准。若监管部门批准中国铝业公司参与竞买且竞买成功,本次交易将构成
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中铝公司” 指中国铝业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
“本公司、中国铝业”
公司,该公司的A股、H股以及美国存托凭证分别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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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
市。
指本公司合法持有并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整
体转让所持有的八家铝加工企业的股权,分别是:(1 )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6.84%的股权;(2)中铝西南
铝板带有限公司60%的股权;(3)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
“标的股权” 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4)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56.86%的股权;(5)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93.47%
的股权;(6)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7 )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50%的股权;(8)
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河南铝业” 指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
“西南铝板带” 指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西南铝冷连轧板带” 指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
“华西铝业” 指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瑞闽铝板带” 指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
“青岛轻金属” 指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
“萨帕特种铝材” 指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
“贵州铝业” 指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
“北交所” 指北京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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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在北交所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所持有的八家铝加工企业的股权,分
别是:(1)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6.84%的股权;(2)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
司60%的股权;(3)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4)华西铝
业有限责任公司56.86%的股权;(5)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93.47%的股权;
(6)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7)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
有限公司50%的股权;(8)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本次整体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拟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值。
(二)履行程序的情况
本公司已书面通知标的股权企业的其他股东,该等股东如不放弃本次转让股
权的优先受让权,有权参加竞买。
201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拟整体转让所持相关铝加工企业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本公司董事会获
悉中铝公司有意参与本次标的股权挂牌转让的竞买,若中铝公司竞买成功,本次
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故本公司董事会按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审核程序对本次交易
进行审议,其中关联董事熊维平先生、吕友清先生、刘才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
余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该交易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该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及
一般业务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而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
交易之条款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或需中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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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在交易过程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北交所的规定设定受让方的条件,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摘牌
的受让方为准。
本公司将在挂牌结束后及时将交易对方的情况予以披露。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6.84%的股权
1、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河南铝业86.84%的股权。
2、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河南铝业86.84%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