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11 层 1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07,780,09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182,283,6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225,496,4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4.642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7.72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6.91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执行董事宋嵘先生、非执行董事邓伟栋
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宋海清先生和李倩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罗立女士、许克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孟焰先生因其他事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监事会主席黄必烈先生、监事周放生先生、
范肇平先生和王生云先生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世础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182,258,027 99.9993 22,000 0.0005 3,600 0.0002
H 股 1,225,244,465 99.9794 0 0.0000 252,000 0.0206
普通股合计: 5,407,502,492 99.9949 22,000 0.0004 255,600 0.004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王秀峰先生为公司非 5,304,223,277 98.0850 是
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余志良先生为公司非 5,341,890,504 98.7816 是
执行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陶武先生为公司非执 5,341,890,504 98.7816 是
行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2.01 关于选举王 75,517,654 68.9848
秀峰先生为
公司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余 104,288,327 95.2665
志良先生为
公司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陶 104,288,327 95.2665
武先生为公
司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该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