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2-016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郑卫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共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1,06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审计费用合计为 1,01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1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0万元人民币,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服务的范围、实际工作量等
情况在上述预计金额上下浮动 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且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该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