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8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附后)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聘任李云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
(简历附后),并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件: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修正案
2、李云女士简历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修正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本公司拟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出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 第八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公司应
应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 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性规范的要求,
求,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当期
当期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 发行文件。 除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
规定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外,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容: (一)发行公告;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二)募集说明书; 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三)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 (二)募集说明书;
排; (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四)法律意见书; (四)受托管理协议(如有);
(五)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五)法律意见书;
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六)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中国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容另有规定或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公布 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发行文件。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
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的,应至少于
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 第十一条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
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 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
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 (一)公司名称变更;
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
(二)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 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公司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 (三)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 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
重大合同; 机构;
(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公司 1/3 以上董事、2/3 以上
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 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
转或报废; 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
务的违约情况; 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
(六)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 职责;
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 (六)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 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 (七)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
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八)公司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 资产的 20%;
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八)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九)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 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裁发生 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变动;董事长或者总裁无法履行职 (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责; 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
(十)公司做出减资、合并、分立、 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十)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管理;
(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 (十一)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
闻; 际控制权;
(十二)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
项; 发生变更;
(十三)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十三)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义务;
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十四)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 上年末净资产 10%,或者新增借款超
者采取强制措施;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十四)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十五)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业进行债务重组;
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十五)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十六)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情 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
形。 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
信行为;
(十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十九)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
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
况;
(二十)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
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
情形;
(二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
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
生变化;
(二十三)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
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
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之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信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 息披露义务,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 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公开披露的时间,并说明事项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
向书或者协议时; 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
告时; 告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
时。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