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
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到监事 4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雪梅、莫非、杜艳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与当选监事签署监事服务合约)等相关事宜。(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监事薪酬为:股东代表监事李雪梅女士456,810元人民币;股东代表监事胡浩先生442,810元人民币;股东代表监事莫非先生
378,870元人民币;职工监事颜景辉先生552,560元人民币;职工监事田振华先生367,045元人民币。
2021年度,本公司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2020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执行,并最终由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0年度按照香港交易所要求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文本,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并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2020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2020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附件: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2、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本监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权,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本公司利益,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合理谨慎、勤勉主动地开展工作。
2020 年,本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公司董事会
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提呈予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经审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及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是否维护股东及员工利益等,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本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克勤尽职,并真诚地以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本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也得以有效执行。同时,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并依法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各项工作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表示满意,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2021 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股东利益,履行好各项职责。
附件 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雪梅女士,52 岁,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加入北辰集团,历任汇园国际公寓销售部经理、北辰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北辰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二零二零年六月获选出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女士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莫非先生,50 岁,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莫先生二零零三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北辰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莫先生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杜艳女士,44 岁,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杜女士于一九九九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北京北辰购物中心财务部会计、北辰百货分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杜女士在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