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24-0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 司”)。
公司系由原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由原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整体变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 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新增一条,序号依次顺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待客户,创造
价值;德报社会,创造财富;恩泽员工,成就
自我。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浙江中国轻纺城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全体 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发起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截 人以其拥有的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截至 2007
至2007年6月30日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相 年 6 月 30 日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相应比例进
应比例进行折股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行折股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发起人在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 发起人在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
和出资时间如下: 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 出 资 方 出资时 股 份 比
数(万股) 数(万股) 式 间 例
浙江中国 净资产、 2007 年 9 浙江中国 净资产 2007 年
轻纺城集 股权 月 轻纺城集 9 月
10,200 51.00% 10,200 51.00%
团股份有 团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精功集团 净资产、 2007 年 9 精功集团 净资产 2007 年
9,800 49.00% 9,800 49.00%
有限公司 股权 月 有限公司 9 月
合计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日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删除
认购股份 出 资 方 股 份 比
股东名称 出资时间
(万股) 式 例
净资产、
精功集团有限 2007 年 9 月
13,200 股权 44.00%
公司
2008 年 1 月 货币
浙江中国轻纺
净资产、
城集团股份有 10,200 2007 年 9 月 34.00%
股权
限公司
绵阳科技城产
业 投 资 基 金 5,000 2009 年 7 月 货币 16.66%
(有限合伙)
上海盛万投资
800 2007 年 11 月 货币 2.67%
有限公司
浙江涌金中富
800 2007 年 11 月 货币 2.67%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 100%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 ……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形式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
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
(二)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 持续发展。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
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 标为剩余股利。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展需求的,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
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能与业 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 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
式进行利润分配。 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
(三)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利分配预案。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现金流情 3、在公司上半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正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
(四)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
发生,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或股利分配。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
分配利润的 10%。 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
之一: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中期分红方案。
万元; (二)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1、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五)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黄酒行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前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2)公司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