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照相关行政法规等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的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做部分业务增项。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 号)有关规定,浙江省全面实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要求省内企业在新增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条目表述。据此,公司本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规范条目表述对应修改原有经营范围,并新增经营范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黄酒、白酒、调味料(液体)、其他酒(配制酒)(凭《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的批发兼零售(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新增经营范围并将原有经营范围按规范条目表述对应修改后,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标粗文字为修改部分,修订前
后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备注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根据修订后的章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程指引,将原第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条、第十一条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合并为第十条;
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序号改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为第十一条。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根据修订后的章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程指引要求新增
必要条件。 党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黄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
酒、白酒、调味料(液体)、其他酒 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配制酒)(凭《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新增经营范围业经营)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务增项并将原有品、酒类的批发兼零售(凭《食品流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普通 经营范围按规范通许可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凭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条目表述对应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经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 改
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品)”。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二)要约方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根据修订后的章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程指引修订
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 根据修订后的章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程指引修订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股东大会的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 新增审议分拆、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事
…… ……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根据修订后的章
…… 程 指 引 要 求 修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改、并新增审议
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条 担保事项及股东
第(三)款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大会违反审批权
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条第(六)款 限、审议程序的
担保事项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责任追究制度。
得参与该项表决。股东大会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的,由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的债务、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
新增第四十三条(后续原有编号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同时往后顺延一位) 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