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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77 沪市 长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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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77: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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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1-014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批复》(湘银保监复〔2020〕310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1 号)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9,245.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520,754.72 元。

  2021 年 3 月 1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
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7-0000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与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行为长沙银行增资扩股缴款专户,账号为 80009606050901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开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长沙银行增资扩股缴款专户,账号为 800096060509013 ,截止 2021
年 3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5,878,58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公司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保荐机构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支出完毕时,公司应在最后一期专户对账单中注明。

  4、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公司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
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改正并配合保荐机构调查募集资金专户。

  6、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7、协议自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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