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董事
长刘国强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提名刘国强、孙俊良、孙志忠、王文明、王凤君、吉秀峰、郭建、付金科、相里六续、李美霞、蔡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付金科、相里六续、李美霞、蔡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关于与浦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与浦发银行榆林分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具体为向浦发银行榆林分行申请敞口授信人民币 5 亿元,开展经双方同意的各项业务,与浦发银行榆林分行神木支行开展“票据池”综合服务业务。
3.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 2020 年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并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合同法律审核等工作,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5.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通勤车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购买 2 辆 56 座通勤车。
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赞成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对公司 2020 年度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俊良、孙志忠、吉秀峰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5.36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85.4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3: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 209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