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838,862,881.03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569,0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5,299,168.55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