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 号”文《关于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1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2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00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收
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26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95.0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304.9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0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
制度经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080.52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4,848.90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 5.51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 32,529.61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2,060.86 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0,250.70 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 218.05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754.08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九牧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中信证券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19,400.00 万元。在使用期间,公司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