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调
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业绩无法满足《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且公司预计2014年度业绩仍
无法满足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相关调整事项的议案》,一致同意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的全部股票期
权共计3,825,150份作废,同时按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及第三个解锁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25,150股。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仍可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在行权期内进行行权。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2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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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
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出,授予日为
2012年6月1日,其中授予143名激励对象576.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13元/股,授予143名激励对象576.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4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
法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因1名激励对象在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过程中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
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142名激励对象572.75万股
限制性股票。2012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572.75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手续。
6、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出,授予日
为2012年12月12日,其中授予19名激励对象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69元/股,授予19名激励对象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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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7、2013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
续。
8、201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再
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同意将上述16人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62.7万份作废;因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实施过程
中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余15人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2万股。同时,由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和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条件满足,公司同意128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13
年6月3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可行权共计1,551,15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