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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55 沪市 东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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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
币 22.70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露女士,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艾琦女士,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宝钦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36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9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业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2、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一年,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3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9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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