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尹晨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朱剑董事委托郑刚董事、钱晓红董事和朱建根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权小锋董事委托尹晨董事参会并代为表决),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设立浙江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名称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拟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3)营运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
(4)拟任负责人:待定;
(5)业务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资产管理(仅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机构的设立申报、筹建、变更等相应的手续。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规定择机确定具体设立的时间。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沈阳黄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撤销沈阳黄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撤销方案,并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撤销该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撤回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配股相关申请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终止配股申请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手续。
详情请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配股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