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6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沈幼生董事委托沈祥星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凌渭土董事委托章伟东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同时,沈冬云董事、夏永潮董事分别作为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派董事,因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超过 50%,对沈冬云董事、夏永潮董事表决权进行限制。会议由董事长章伟东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瑞丰银行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