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421,517.25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34,915,318.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规定:“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优先考虑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由于 2016 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导致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和 2023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均为负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无法进行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