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3-04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半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7,000 万元到 29,000 万
元,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7,000 万元到-5,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000 万元到 29,000 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00 万元到-5,000 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69.0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63.5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5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张长虹需向公司支付的 335,496,631.49 元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70,690,650.03 元增长较大,扣除上述因素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告期内,根据上海金融法院的裁定和调解结果,张长虹
先生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公司因履行民事判决支付的赔偿
款,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前述 335,496,631.49 元的赔偿款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张长虹先生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及第一笔、第二笔款项合计 111,605,316.9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1、临 2023-035)。
(二)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