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3-00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涉及的金额:原诉讼金额为 861,405.34 元,法院本次最终裁定金
额为 861,950.50 元,金额相差 545.16 元为利息差异。张长虹已
全额支付了本案中公司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赔偿款 861,950.50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
前期,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投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张长虹向公司支付的上述 861,950.50 元赔偿款。张长虹承担了相关律师费 6,000 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2023 年 2 月 14 日,中小投服以张长虹已全额向公司赔偿案涉损
失,且中小投服已获得律师费、诉讼费损失赔偿,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际履行,因此中小投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二、诉讼结果
公司于2023年 2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 74 民初 3158 号】,准许原告中小投服撤诉。
三、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原诉讼金额为 861,405.34 元,法院本次最终裁定金额为861,950.50 元,金额相差 545.16 元为利息差异。张长虹已全额支付了本案中公司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赔偿款 861,950.50 元。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