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0-05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岳倩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临 2020-0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定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下午 13:30 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3)。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