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0-05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
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38.14 亿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为 1.61 亿元。2019 年度,立信所共为 56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收费总额为 7.21 亿元,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37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 家)、批发和零售业 (21 家)、房地产业(14 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6 家),资产均值为 151.8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所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9 次;2020 年 1-6 月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7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桢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 1994 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兼职情况:无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谢海砾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任产品经理;自 2019 年 4 月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
兼职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姚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 1997 年 12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兼职情况:无
(三)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立信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19 年度审计收费合计人民币 160 万元。经协商,公司拟支付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立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2020 年度
审计工作,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第六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
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