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收到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43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
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
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
不超过 39,754,000 股(占总股本的 2%),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不超过 19,877,000 股(占总股本的 1%)。
公司收到股东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新湖集团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28,437,400 16.52% 协 议 转 让 取 得 :
股份有限公司 328,437,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新湖集团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元/股) 露日期
31,852,100 1.60% 2019/4/23~ 6.13-10.62 2019/3/21
浙江新湖集团股 2019/9/30
份有限公司 39,710,500 1.998% 2019/11/4~ 6.82-8.88 2019/10/11
2020/4/2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名称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浙 江 所有股份来源
新 湖 竞价交易减持, 于 2017 年 7 月
集 团 不 超 过 :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0/5/26 ~ 按市场价 12 日通过协议 经营发
股 份 39,754,000 股 2% 39,754,000 股 2020/11/21 格 转让的方式所 展需要
有 限 受让的股份
公司
注:
1、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39,754,000 股(占总股本的 2%),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
19,877,000 股(占总股本的 1%)。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红股、转增资本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湖集团承诺: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张长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新湖集团的过户完成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
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新湖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新湖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