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1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于2019年2月22日至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从事的是传统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公司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股票近期波动较大,与公司基本面相比风险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中,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47亿元、-17.60亿元、3.83亿元、-0.39亿元;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6.94亿元、-16.07亿元、-1.08亿元、-0.03亿元。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中,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亿元、-10.71亿元、-4.02亿元、-0.62亿元。
3、业绩预减。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至9,800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74.41%至78.59%,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0万元。
4、诉讼风险。截至2019年1月30日,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1,771.62万元,公司已根据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2,693.86万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为17,768.45万元。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于2019年2月22日至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中,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47亿元、-17.60亿元、3.83亿元、-0.39亿元;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6.94亿元、-16.07亿元、-1.08亿元、-0.03亿元。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中,2015年至2018年1-3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亿元、-10.71亿元、-4.02亿元、-0.62亿元。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1-3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季度
营业总收入 4.17 6.38 11.31 6.54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0.39 3.83 -17.60 -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0.03 -1.08 -16.07 -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2 -4.02 -10.71 -3.28
3、业绩预减。公司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1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至9,800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74.41%至78.59%,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0万元。
4、诉讼风险。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事实。
截至2019年1月30日,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1,771.62万元,公司已根据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2,693.86万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为17,768.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四、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