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背景:2017年8月30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签署了《关于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香港)”或“标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恒生电子,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36,720万元。详见公告《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2017年11月,恒生电子和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净资产 344,826.50 328,578.96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收入 136,099.74 266,612.14
净利润 30,034.83 47,121.9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41.75%股权。
业提供一体化的账户、证券和期货解决方案。
股东情况 恒生电子(54.70%),大智慧(41.75%),云汉投资(3.55%)
2、标的公司财务状况介绍(截止2018年6月30日)
大智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 2017年期末(经审计)
总资产 27,557.78 25,006.93
1、交易定价:经转让方和受让方谈判协商一致,受让方购买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41.7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5,507.50万元(肆亿伍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13652.25万元;
(2)自完成协议条款约定的境内必要的政府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关银行账户存入各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须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20%。
(2)因受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导致其他方未能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宜,则每逾期一日,该方须按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对方(转让方或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因政府审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五、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恒生电子为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恒生电子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549,730.19万元和344,826.50万元,有履行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能力。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因此与恒生电子形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