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8-07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811号
上海南青华美达酒店南国轩1号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89,931,6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864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徐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姜明先生、独立董
事孙军军先生、董事朱啸虎先生和董事张志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89,920,551 99.9991 11,109 0.0009 0 0.0000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89,920,551 99.9991 11,109 0.0009 0 0.0000
3、议案名称: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89,920,551 99.9991 11,109 0.0009 0 0.0000
4、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89,920,551 99.9991 11,109 0.0009 0 0.0000
5、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189,807,251 99.9895 124,409 0.0105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A股 1,188,673,948 99.8943 1,257,712 0.1057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A股 1,188,847,248 99.9089 1,084,412 0.0911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
A股 1,188,852,048 99.9093 1,079,612 0.0907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数 比例(%)
号
2017年
5 度利润分 13,202,203 99.0665 124,409 0.9335 0 0.0000
配预案
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
7 资金购买 12,242,200 91.8628 1,084,412 8.1372 0 0.0000
理财产品
的议案
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
拟向商业
银行及非
8 银行金融 12,247,000 91.8988 1,079,612 8.1012 0 0.0000
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乔营强、张培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