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4-01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0%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大智慧”)
出资人民币14,400万元整,收购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君泰贵金属”)6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与自然人王永米、自然人李春签订《关于买卖无锡君泰贵
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贵金属”)60%股权的协议》。
本公司以人民币14,400万元整,收购自然人王永米(持有君泰贵金属30%的
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7,200万元)、自然人李春(持有君泰贵金属30%的股
权,转让价格人民币7,200万元)二人所持君泰贵金属共计60%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王永米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浙江省台州市*******;
出售其持有君泰贵金属30%的股权。
2、李春
身份证号码:*********;
住址:杭州市余杭区********;
出售其持有君泰贵金属3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0%股权。
(二)标的股权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
册资本已经全部按时到位;公司注册号为:320281000329810;公司注册地址为:
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实际经营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楝泽路科教软件园
C区13号楼;公司经营期限为 20年,自2011年07月20日至2031年07月19
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贵金属(不含黄金)现货及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
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
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2、权属状况说明:
股东名称 投资比例(%)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王永米 50 500
李春 50 500
共计 100 1000
3、君泰贵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3年11月30日 201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6,062,922.13 58,807,601.74
负债 73,094,053.55 48,592,316.84
净资产 32,968,868.58 10,215,284.90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1-11 2012年8-12
一、营业收入 55,395,233.36 5,127,757.3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30,423,494.56 -307,489.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367,469.99 -307,489.7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753,583,68 -307,489.73
以上数据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14)第150016号)
(三)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资产评估和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君
泰贵金属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概况: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
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0%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以
201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君泰贵金属的评估价
值为:资产为106,062,922.13元、负债为73,094,053.55元、净资产为
32,968,868.58元。
2、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3、评估结论:经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程序评估,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13
年11月30日净资产账面值3,296.88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为:24,000.00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4,828.36万元。
综上分析,本次收购价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审计后君泰贵金属的账面
净值3,296.89万元,评估增值20,703.12万元,增值率627.96%。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王永米、李 春
买方: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股份及价格
卖方同意按照《关于买卖无锡君泰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0%股权的
协议》规定的条款和